中国科学院网站近日公布了最新版《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(试行)》,该规范共六章33条,为了维护院士称号的学术性、荣誉性和纯洁性。新规范中新增了“禁止行为”一章,明确规定了以院士称号谋取不正当利益、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等行为的禁止。根据规范,《科研活动行为规范》章节规定,职院士要坚持在本人专业领域深入研究,用于科技创新和研发的时间至少三分之二,同时深入基层一线解决实际问题。此外,新规范还对院士在社会活动中的行为提出了要求,院士应积极运用专业特长解决社会关注问题,并每年至少参与一次面向公众的科普活动。兼职工作应与自身精力和时间相适应,并基于公共利益。新版规范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对院士行为的约束,保护院士称号的声誉和权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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